學刊評審程序


  1. 稿件之評審由編輯委員或委員推薦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。
  2. 總編輯將就來稿之性質,與相關領域之編輯委員討論後決定評審人。
  3. 稿件將由兩位專家學者採匿名方式評審,每位評審閱稿後,決定是否直接刊登、略為修改後刊登、大幅修改後刊登或不適合刊登應予退稿。
  4. 稿件處理流程如下:


  5. 第一位評審意見 第二位評審意見
    刊登 略加修改 大幅修改 退稿
    刊登 刊登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評審
    略加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評審
    大幅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退稿 退稿
    退稿 第三位評審 第三位評審 退稿 退稿

  6. 稿件評審之評審意見將函送投稿人,本刊並將告之稿件處理方式。
  7. 投稿人收到評審意見後,若有異議,歡迎提出書面答辯及說明,編輯委員會會視情況送交原審查委員參考或另聘委員審查。並於期限內通知投稿人最後結果。